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5月9日以后出生)。
研究方向:
环境污染控制与环境生物技术,浅水湖泊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新兴污染物环境行为与生态效应,区域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环境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技术与工程,水生态修复技术与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