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道德高尚,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治学严谨,能满足岗位工作的需要;
(四)具有博士学位。优秀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教授和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殊人才和学科带头可适当放宽年龄。
研究方向: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
1.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进修学习等待遇。
2.学术骨干:服务期分3年、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20-65万元,享受生活津贴10-105万元。
3.优秀博士:根据一至六层次,服务期分为3年、5年或8年,享受安家费3-45万元,8年服务期给予住房补助费55万元,享受生活津贴1-18万元。
4.支持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根据业绩情况可申报学校领军岗、重点岗及其他岗位,每月享受专项津贴。
5.高层次人才到校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者可参评高一级职称评审。优秀博士正式入职后享受两年校内副高职称教师绩效(专业技术岗七级);博士后正式入职后享受两年校内正高职称教师绩效(专业技术岗四级)。
6.妥善解决教师周转房、配偶工作、科研平台事宜及子女入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