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具备相当水平的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人才计划支持者、省部级科研平台负责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省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要求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学术骨干:拥有较多高水平教学或科研成果的教授、副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双师双能型”人才。(原则上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所需的博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研究方向:
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福利待遇:
1.年薪/工资:学科领军人才一事一议;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学术骨干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博士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安家费:学科领军人才一事一议;学术技术带头人(100-150万元);学术骨干(60-100万元);博士(3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学科领军人才一事一议;学术技术带头人(工科150-200万元,理科100-150万元,文科30-60万元);学术骨干(工科30-60万元,理科20-40万元,文科15-25万元);博士(理工科10-20万元,文科8-15万元)。2.学校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成果,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3.对科研教学成果特别突出的人才和团队,不符合上述引进条件但学校确有需求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4.高层次人才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四分之三的安家费,其余部分在服务期内完成考核后发放。5.学校为引进人才专门建立教授、博士工作室,在绩效发放、专家推荐、干部选任、评优选模等各方面,予以全方位倾斜支持和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