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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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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福州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艺术学
教育学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践行教育家精神,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学术视野,较好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学术潜力。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研究方向: 音乐,音乐学(器乐),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钢琴方向),学科音乐音乐类、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一人一策”方式提供科研资助费、购房补贴、安家费(含租房补贴),具体待遇面议。 (二)引进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除享受学院引进人才待遇外,同时还可享受福建省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省外引进人才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除享受学院引进人才待遇外,同时还可享受福建省相应的人才待遇。 (四)学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绿色通道,符合《福建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中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评价聘任为教授、副教授。 (五)学院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对未在福州市购房的引进人才,免费提供不超过2年的周转过渡房;超过过渡期,可优先租住学院公共租赁住房。 (六)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协助解决幼儿园、小学就读问题。
工作地点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单位简介
基本介绍 福建教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我省最早创办的八所本科高校之一。建校64年来,始终坚持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1)创办奠基阶段。主要承担师资在职进修与中学教研任务,为我省1957年、1958年、1959年连续三年夺得全国“高考红旗”做出了重大贡献。(2)复办发展阶段。“文革”中学院停办,1977年复办。之后,针对当时省内中小学迅速扩张、教师学历大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做出了突出贡献。1992年原国家教委授予学院“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荣誉。进入新世纪,学院参与普通高职教育,累计培养毕业生上万人。(3)转型跨越阶段。2008年,省委省政府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发,从高校工作分工特色出发,决定福建教育学院专门从事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2008年12月下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强化其培训、教研的功能以及在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将福建教育学院建设成为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要基地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研究咨询和业务指导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院全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的主业上来。经过十二年的不懈努力,学院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充分发挥了五个作用,即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主基地”作用、基础教育科研“主阵地”作用、基础教育资源“主渠道”作用、基础教育服务“主力军”作用、教师继续教育咨询指导“主功能”作用。 学院现有内设部门20个,其中党政管理部门11个、教学部门7个、教辅部门2个,另有1个全资经济实体。现有教职工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07人。教职工中,博士研究生23人、硕士研究生123人。国培专家11人、省培专家20人、省教学名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政府特约督学1人,省特支“双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4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6人。 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是福建教育学院的主业,学院深入实施培训质量建设工程,形成以国培项目为引领、以省培项目为支撑、以委培项目为辐射、以援助培训为使命的培训项目体系,先后入选全国首批14个“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领航工程培养基地、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基地、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基础课培训基地。2019年,完成国培、省培、委托培训项目共计 406 项 590 个班次,培训人数达 9.5 万余人(集中面授 4.7 万多人)。其中“省培计划”项目 213 班次,参训学员 3.9 万余人(集中培训 1.6 万多人);计划外(含委托、拓展)培训项目 307 个班次、参训学员近 5.6 万人次(集中培训 2.5万多人 );职业院校校长、教师培训项目 25 个班次,参训学员 1956 人。2012年以来竞标承办了268个“国培计划”项目,项目绩效评估结果位居全国承办院校(机构)前列。 函授自考教育是学院传统教育项目。目前学院有函授专业 28个、自考主考专业6个,函授自考在册生2.78万人(其中函授1.34万人、自考1.44万人)。学院在全省布局了22个经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合格教学点,1个省外教学站点(海南耀昌职业培训中心)。 学院积极推进研训一体,整合优势资源,成立基础教育研究院(行知书院)(下设基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考试研究中心、教育现代化监测研究中心、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研究所、教育教学研究所、卓越教师和卓越校长工作流动站、化学教育研究所、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外语教育研究所、数学教育研究所、家庭教育研究所等15个研究机构),聚焦基础教育,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育决策、服务教师发展,打造福建省基础教育新型智库。学院主办《福建基础教育研究》、《福建教育学院学报》、《基础教育暸望》刊物,主办的“福建基础教育网”,为培训学员和全省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的学科教学资源、培训资源,总访问量达2.2亿人次。 学院加强与省教育厅的工作对接,积极承接省教育厅委托的基础教育重要课题调研、教育督导评估、教学技能大赛、职称评审、送培下乡等教育服务工作,努力当好“参谋助手”。2019年,承担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培育指导,举办全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教育重大改革、教育系统人事干部等专项培训,协助开展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承办援藏、援疆、援宁培训及面向11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送培下乡”活动,持续推进长汀基础教育帮扶计划,与厦门市翔安区共建附属小学,服务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院以“师魂、基调、闽风”为主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形成“大学精神”“书香墨韵”“梦山论道”三个校园文化品牌,先后被授予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称号和第十三届“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以上数据截止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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