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
3.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需求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承诺在玉溪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研究方向:
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方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及相近专业
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定岗分配后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拨付购房补助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拨付15%。非本地引进人员在试用期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