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科研创新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7日(含)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45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农林经济管理。
研究方向:
农林经济管理
福利待遇: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我院有关规定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事业发展支持。支持人才打造学术团队,为其创造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可加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人才团队”和“新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团队每年最高可获得50-80万元经费资助。
(二)项目经费支持:
1.“天池英才”中的“优秀青年博士”项目。每人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工作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
2.“天山英才”中的“四个一批”及“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项目。可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3年。
3.新疆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项目可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周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