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硕士研究生应在35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应在30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学历要求:同等对待的本科生,须为高中毕业学历起点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历也须为高中毕业学历起点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证。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全科医学
福利待遇:
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工资、
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