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因违纪违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大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到其他党纪或政务处分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学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
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2.根据《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和《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享受潍坊市人才住房租赁政策。
4.享受医院人才引进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