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自愿到军队医院工作,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学历、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同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员,具备3年以上拟聘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年龄条件。应聘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1989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应聘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1979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学术带头人、特殊专业人才,年龄不做限制。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外露体表无纹身,并能较好的胜任本专业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护理学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入院工作后,依法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工资、保险、公积金、休假等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发放使用期工资;转正后,参照青海省西宁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岗位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奖励工资(十三薪)、考核奖等。此外,根据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医疗卫生津贴。
(二)保险待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按照西宁市社会保险政策缴纳。
(三)休假待遇。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其他福利待遇。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报考军队文职人员享受加分政策;符合遴选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参加医院科室管理职务竞聘;符合培训、进修等条件人员可申请纳入医院相应人才、培训、学历提升计划,选派开展学术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