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3.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专业方向满足合作导师需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
研究方向: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福利待遇:
.在站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子女入(托)学由学校及所在单位协调解决。
2.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在站或出站后申报职称的依据。
3.博士后出站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经个人申请,学校考核后留校任教,可直接考核认定相应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