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可靠,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2.学科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应聘人员需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五年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科研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具有开辟新学科或实施新技术的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学科临床、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至省内先进水平。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2025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
研究方向:
神经内科
福利待遇:
1.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医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成果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2.按照《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补贴相关待遇。3.医院对来院应聘的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报销交通住宿费用。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