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第六层次:胜任教学工作的应届博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内外一流大学或世界一流学科博士毕业,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具备较大发展潜力。获国家奖学金的博士和学科急需的博士,且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和发展潜力,可放宽对毕业院校的要求。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主持国家级项目,具有较好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研究方向:
环境工程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类
福利待遇:
1.可直接聘为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
2.符合高等研究院(沈阳)建设需求优秀博士,按照沈阳市编制引进,享受沈阳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3.工资待遇组成包含基本工资、人才津贴、生活补助(安家费)、科研启动,一人一议。
4.直聘事业编制、无非升即走、协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安置。
5.博士毕业院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博士后入职可享受“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资助30万元。
6.具有冲击高端人才潜力博士优先推荐“兴辽英才计划”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