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2.热爱教育事业,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所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4.符合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硕士或中级职称及以上;副教授、教授或博士优先,条件可议;本科期间必须为特殊教育专业;本硕都为特殊教育专业优先考虑;能胜任专业双语课、英语能力强的优先考虑。能上《特殊教育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学研究方法》、《教育测量与统计》、《课程与教学论》等课程。
研究方向: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