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第四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优秀专家、学者。
海归人员应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有5年以上的科研经历,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研究水平。
国内应为本领域知名教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过两项以上国家级项目,且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前3名)或省级科技奖二等奖(政府奖主持人);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优秀专家,省级特聘教授及相当学者;
3.省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精品课主持人,且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人)。
研究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类
福利待遇:
1.可直接聘为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
2.符合高等研究院(沈阳)建设需求优秀博士,按照沈阳市编制引进,享受沈阳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3.工资待遇组成包含基本工资、人才津贴、生活补助(安家费)、科研启动,一人一议。
4.直聘事业编制、无非升即走、协助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安置。
5.博士毕业院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博士后入职可享受“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资助30万元。
6.具有冲击高端人才潜力博士优先推荐“兴辽英才计划”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