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小学、初中在职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有优良的师德师风。
2.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中学教师第一学历为本科。
3.获得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评选认定的下列称号、奖励之一的(同层次不同名称的称号、奖励均有效):
(1)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地市级教坛新秀一等奖、优质课竞赛一等奖等。
(2)沪、苏、浙三省市教师,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区县级教坛新秀一等奖及以上、区县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等。
4.特级教师、名教师、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职称、年龄等要求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语文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