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工作。
研究方向:
首都治理研究院财务行政助理岗
1.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三年以上同岗位或相关工作经验,初级会计职称以上。
3.熟悉财务核算与管理,能够独立完成收支记账,编制报表,报销审核以及日常科研经费管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4.拥有行政综合事务工作经验,能够完成日常公文撰写,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相关职业认证资格者优先;拥有研究院或者研究智库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有团队合作意识、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意识。
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本单位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个人工作业绩依档发放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