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或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任副高级职称以来取得的研究成果超过我校晋升教授职称业绩标准。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机械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矿业工程类、矿物粉体材料与工程、力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建筑学类、艺术学类、光学工程类、物理学类、土木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地质学类、地理学类、遥感科学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统计学类、法学类、系统科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科学技术哲学、发酵工程、储能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教育学类等
福利待遇:
1.聘任到教授岗位
2.安家费20万元(重点或急需紧缺学科增加5-10万元)。
3.购房补贴60万元。
4.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