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承担教育评价指标研制任务,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绩效评价工作;
2.参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3.参与学校重大项目的研究和组织实施。(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注: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或毕业论文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或毕业论文摘要部分等证明。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教师教育教师岗位的工作地点在宁波校区,其余岗位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研究方向:
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