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2.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任职条件:研究生学历,具有高教或职教研究与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主要承担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研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研究方向:
教育学、教育管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专业
福利待遇:
1.待遇参照学校薪酬制定执行。2.符合条件的可协助申报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6万/人,本科或技师1万/人)。3.提供住房。4.协助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学校有独立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相关系列职称评审。5.可按规定在东莞市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档案挂靠或户籍迁移。6.稳定奖励津贴:工作满一定时间后每月发放稳定奖励津贴100-200元/月,逐年递增,5年封顶,高校系列高级职称不封顶。7.依法购买“五险一金”,为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8.享受带薪寒暑假,国家节假日,工会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