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相关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需具备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职所具备的身心条件;
6.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应聘有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者。(二)学科带头人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领军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科技创新杰出青年、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实验室主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
艺术教育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