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3.热爱西藏、奉献西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调入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高海拔地区光伏应用研究的经验、精通太阳电池的测试方法与标定技术
研究方向:
负责珠峰地区太阳电池的户外标定工作,建立一级标准太阳电池自然阳光标定法的太阳电池标定试验平台,同时开展长期太阳电池户外实验,对不同类型的标准太阳电池进行户外标定,并研制符合珠峰标定用一级太阳标准电池样品;通过本项目技术研发,培养太阳电池国际一级标定检测与技术研发人员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见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相关待遇由各站与人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