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3.热爱西藏、奉献西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调入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研究方向:
以团队负责人身份,将西藏大学教师纳入本人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到校后主要以青藏高原地质资源与能源建设研究院建设为契机,从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方向项目攻关、智力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见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相关待遇由各站与人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