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引进对象为国(境)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仍是在校生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引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学术不端、道德品德问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福利待遇:
招引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用同级专项事业编制保障,特设岗位聘用。
(二)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补助,以及绩效工资倾斜支持等优厚待遇,具体详见附件1。
(三)优先推荐入选省、州相关人才专项,按规定享受培养支持待遇。
(四)发放“兴文惠才卡”,按规定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评定、休假疗养、住房服务、交通服务、酒店服务、金融服务等18项人才礼遇。
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参照副所长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科研启动经费:10W-20W
安家费:70W
40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