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人员,学历
学位条件可放宽至
硕士学历学位。
研究方向:
二级学科:100200/105100临床医学、
100210/105111外科学、100201/105101内科学
、100214/105121肿瘤学、100211/105115妇产
科学、100213/105117耳鼻咽喉科学、
100217/105118麻醉学、100218/105107急诊医
学、105108重症医学、100208/105120临床检验
诊断学、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5119
临床病理、100106放射医学、105122放射肿瘤
学、105125核医学、105123放射影像学、
101100/105400护理学、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
学、100215/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506/105701中医内科学、100602/105709中
西医结合临床、100502中医临床基础、100602
中西医结合基础、105113骨科学、
100700/105500药学、100706/078006药理学、
105124超声医学、105800医学技术及肿瘤相关其
他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
置二级学科:病理学、临床药学
福利待遇:
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各项待遇从优,由双方商定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医院人才层次认定条件的,按照医院有关文件享受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