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具备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宽阔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具备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具备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公司及所在企业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在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财务核算与报告、成本分析与管控、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资本运作,业财融合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建设与管理财务共享中心、司库体系、业财一体化系统等方面的工作经历。
认同国机集团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接受每3-6年在不同企业(跨省市)进行轮岗。(二)资格条件
财会、金融、审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无重大失信记录。
具有累计5年以上担任科研院所或制造业企业财务总监(或同等职级高管),从事财务管理或相关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拥有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历优先。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任职资格可以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公司财务总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