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方向)、化学、生态学及相关专业
从事水/气污染控制与治理、环境工程领域等环保相关的核心技术研发、重大项目攻关及技术团队管理工作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方向)、化学、生态学及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属于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满通过考核转正后发放安家费,其中博士(博士后)20万元,安家费在转正后一年内按月发放,服务期8年。2.为录用人员提供五险二金及商业保险,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主要工作地点在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食宿。3.引进人才若属各类职业持证类人员,其职业资格证在公司注册满三年的,公司为其办理年度继续教育及各类注册事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