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2.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应为专业二级及以上(含相当水平)人员;
3.学术功底深厚,业绩突出,活跃在学术前沿,在学术界处于引领学科发展地位,在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4.具有卓越的科研组织领导才能和学术号召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
研究方向:
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
福利待遇:
二、相关政策
符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事业发展支持。支持人才打造学术团队,为其创造潜心治学的良好环境。
(二)科研经费支持。给予相应科研经费支持。
(三)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住房保障。
(四)进京落户。京外户籍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本人及其家属户口进京。
(五)子女入学。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