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3.热爱西藏、奉献西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调入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博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市级以上相关单位从事过工业经济领域相关工作
研究方向:
指导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对新型工业化、产业链建设发展、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工业数字化转型等相关工作提供顾问指导,指导开展工业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制定等,更好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见附件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相关待遇由各站与人才沟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