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专业;
(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生业;
(三)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四)单位委培学员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无故中断住培未满三年的学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研究方向:
口腔专业
福利待遇:
(一)生活及绩效补助发放标准:
1.社会招收学员:
社会化学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有生活补助(包括1667元/人/月的国家补助和833元/人/月的省级补助),其绩效发放参照医院临床医师分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获得执业医师证书注册后值班管床,按照科室同等级同工作量人员标准下发。
2.外单位委培学员:
外单位委培人员由单位、本人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无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障及工会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享有生活补助(包括1667元/人/月的国家补助),绩效发放参照医院临床医师分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二)餐费补助:500元/人/月。
(三)医院为所有在培学员提供免费住宿,未住宿人员发放1000元/人/年的住宿补贴。
(四)取得执医证:工资增加200元/人/月。
(五)夜班费:与本院职工相同。
(六)社会化学员:每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的工会福利,纳入员工体检,并协助购买五险一金。
(七)全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学员享受150元/人/月的紧缺专业补助。
(八)顺利通过首次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员按照医院职工标准发放年度考核绩效。
(九)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我院负责学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等工作。培训期间,鼓励学员同时报名申请赣南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临床专业硕士学位。
(九)培训期满后,表现优秀并通过结业考试的社会化学员,按照医院岗位要求,我院可择优录取,对其中取得硕士学位者,医院优先录用。
(十)我院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