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对应的翻译资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4、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
(二)岗位条件
1、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能熟练运用外文(俄语)口语,具备良好的中外文互译书写能力;
2、俄语专业,具有相关俄语翻译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在国外(使用俄语国家)求学、工作、生活经历者优先;
3、身体和心理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俄语专业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翻译人员为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学院外聘及返聘师资待遇标准》确定,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基本生活补助+基本课时费”组成,建议确定待遇标准如下:
(一)基础工资。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月7000元;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月6500元;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月5500元。
(二)奖励工资。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向外聘人员发放奖励性工资,标准为1个月基本工资,称职的按标准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
(三)基本生活补助。交通通信补助500元/月,伙食补助500元/月。
(四)基本课时费。根据校区课时费发放补助相关规定,按照不同类别,不同职称等级发放,基本课时费按100-170元/课时发放;辅导课时费按50-70元/课时发放。
(五)保险及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综合以上待遇核算标准,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预算每月核算工资1万元/月至1.8万元/月,具体薪资待遇根据职称课时量等因素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