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四、岗位要求
(一)海外优青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1)学风优良、师德高尚并具有创新、探索精神和团队协作、合作共事的优良作风;
(2)有突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能把握所在学科的发展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并有标志性的科研成果或已建立了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和学术理论;
(3)一般需在世界综合排名前50名或学科排名前2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或相当水平的研究机构担任长聘副教授(获聘3年以上)及以上教职、研究员或相当职务,或在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务;
(4)申请长聘教授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年龄按照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研究方向:
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物毒理学、人工智能与药物学、生物药物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化学、合成生物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
福利待遇:
五、福利待遇
入选后可获得包括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团队、科研及办公空间保障、招生名额、教育教学、职称聘任、学术权利、薪酬待遇、安家费、政策措施保障等10个方面的保障。依据聘任职位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待遇:
(一)可享受独立PI待遇;
(二)符合条件者优先解决户口落户,纳入事业编制;
(三)配备必要的科研办公空间;
(四)优先配备科研助手,支持组建稳定的科研团队;
(五)快速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优先开设各类专业课程,优先承担教学任务;
(六)优先招收博士后,优秀博士后人员可获得“协和青年学者”和“协和海外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待遇丰厚;
(七)优先获得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科技创新工程等院校内科研经费支持;
(八)依托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优先购置所需大型设备,支持建设高水平技术平台。
(九)依托院校直属多家研究所、附属医院、学院、科研基地平台以及遍布全国的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提供强有力学术平台和研究资源支持;
(十)依托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和人才培养导师制,为人才提供专属服务绿色通道,倾听人才所急所需,提供个性化职业发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