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29日(含)至2007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9月29日(含)以后出生。
6.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福利待遇:
优秀博士A类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安家费10-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10-20万元、人文社科5-10万元;优秀博士B类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8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两类优秀博士均可申请按月领取为期2年的生活补贴(500元/月),或申请入住省人才公寓,或申请免费入住学校公寓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