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三)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近五年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研究方向: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小学教育学、学科教学(分学科)、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政策与领导、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工程教育学等教育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I层次人才参照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Ⅱ层次、Ⅲ层次人才参照副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