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三)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学术界公认的突出成果。
研究方向: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小学教育学、学科教学(分学科)、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政策与领导、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工程教育学等教育学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安家费并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具体标准,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