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申请人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以外,有下列表现之一,可优先考虑聘用:
1.攻读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如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等检索系统收录的刊物)、重要报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含三等奖);
3.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主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4.所申报的科研领域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所必需、我院亟待发展的研究领域及我院现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重大科研任务。
美术学(含美术设计)
研究方向:
美术学(含美术设计)
福利待遇: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房源情况,适当安排宿舍;按照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后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迁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期满出站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参评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