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在199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在198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在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各岗位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研究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学校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方向:
专业要求:化学、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与医药、材料科学与工程、药学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