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工程大学第二批拟选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173名,包括:专任教师(专技)82人、教辅人员(专技)58人、辅导员(专技)33人。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第二批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在所在学科内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有影响力的成果、较好的学术成就,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带领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发展。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1.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或业绩成果突出、学科急需人才年龄进一步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研究方向:
园林与生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