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科研水平,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符合单位战略发展要求;
3.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他条件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三、报名要求
凡申请来院博士后人员,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招收单位提供);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博士毕业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
3.个人简历(含教育背景、科研经历、代表性成果材料等);
4.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或荣誉;
5.拟选科研项目研究计划书。研究方向
智能化测绘
实景三维技术及应用
城市时空智能创新服务
时空数据挖掘分析及社会化应用
遥感智能解译
数字李生城市、元宇宙及其应用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优化管控
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
精密工程测量
时空地理数据流通及价值化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智能化测绘
实景三维技术及应用
城市时空智能创新服务
时空数据挖掘分析及社会化应用
遥感智能解译
数字李生城市、元宇宙及其应用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及优化管控
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
精密工程测量
时空地理数据流通及价值化
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
1.博士后人员工资、福利及其它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发布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及《上海市测绘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2.在站期间,本人在沪无房的,我院将提供集体宿舍或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
3.在站期间,我院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充足的项目经费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包括办公场所、科研设施、学术支持等。
4.期满出站后,博士后工作安置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在站期间和出站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留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