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且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者博士后出站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干部身份。
2.具有生物医药或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的教育和科研背景;
3.有实验动物管理经验,熟悉SPF级动物房运作及国标/GLP规范优先;
4.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团队管理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含)以后出生),热爱科研事业,踏实勤奋,细致认真,可全职到岗工作。
6.身心健康。
研究方向:
1.负责实验动物房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动物实验许可的认证;
2.负责实验动物房的日常管理,按照标准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进出动物设施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动物设施的流向及环境符合相关国标的要求;
3.编写、审查和更新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设施管理的相关标准操作规程、记录表格;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福利待遇:
按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技术系列管理规定执行,属于事业编制,享受北京大学事业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