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4.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表1中各类招聘对象具体条件之一。
1.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2.具备优秀的教育背景,近5年在
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学术潜力
和创新能力。
3.学术潜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
宽要求。
研究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尤其是太平洋岛国、印度尼西亚等相关区域)、法学(涉外法治)、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全球经济治理、开放型经济、国际贸易、国际传播、国家安全学
福利待遇:
其他支持:
1.过渡房或相应租房补贴;
2.子女入读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编制:事业编制
年薪:1.不低于40万元;
2.并可享受科研、教研奖励及
年度绩效奖励等
科研启动费:10万元(按业绩
成果)
工作支持:根据需要聘用1-3
名学术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