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师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4.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表1中各类招聘对象具体条件之一。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2公认在国内外本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及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的能力。3.有主持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国家自科基金重点课题、国际重大课题以及发表本领域顶尖的学术成果的经历,持续保持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4.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具有相当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优先。
研究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尤其是太平洋岛国、印度尼西亚等相关区域)、法学(涉外法治)、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全球经济治理、开放型经济、国际贸易、国际传播、国家安全学
福利待遇:
其他支持:
1.过渡房或相应租房补贴;
2.子女入读附属幼儿园、中小学
编制:事业编制
年薪:1.不低于80万元;
2.并可享受科研、教研奖励及
年度绩效奖励等
安家费:50-100万元(按业绩
成果)
科研启动费:20-50万元(按
业绩成果)
工作支持:根据需要聘用1-3
名学术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