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能够胜任学院管理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校院系或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者优先。1.全面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学术研究、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提升;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4.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育人实效;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