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35周岁以下,符合招聘公告放宽年龄限制相关条件的,可放宽至相应年龄(一)应聘人员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品行端正;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与要求
1.招聘范围为2026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取得博士学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满足岗位条件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1)理工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知名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2)人文社科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对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备知名院校(企业、科研院所)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备知名院校(企业、科研院所)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其他要求
(1)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教师岗位的能力水平;
(3)具有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的专业能力。
研究方向:
仪器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员额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具体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三)拟聘人员报到入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过渡住房。
(四)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补贴,具体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