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2.近3年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其中本校培养的博士生,按规定不得在取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的流动站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工作的条件。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C类博士后(发表C2类论文1篇。)
研究方向:
百年中国康德哲学美学接受研究;中西诗史关系研究
福利待遇:
(一)住房1200/月
(二)业绩奖励
依据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超岗位职责的科研业绩成果,参照学校现行业绩津贴与奖励办法享受业绩奖励。
(三)社会保险
学校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外籍和港澳台地区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标准按照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年薪中)。
(四)其他待遇
1.博士后参照享受学校医疗待遇和体检待遇。
2.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本校教职工子女入学政策。
3.进站满一年的博士后可参加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认定,申报评审副高级研究员系列职称,具有副高级研究员系列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研究员系列职称。
4.经导师、学院同意,博士后可出国(境)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出国(境)期间的管理参照学校教职工出国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不转入人事关系的全职博士后,除年薪不享受外,其他待遇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