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0月。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职责:主要开展科技资源统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战略等方面研究。
(三)岗位要求:
(1)具有研究、工程技术、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3)熟悉科技资源统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战略等研究工作,承担过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重大研究任务,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4)同等条件下,有国家科技政策文件制定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
研究方向:
研究、工程技术
熟悉科技资源统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战略等研究工作
主要开展科技资源统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战略等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