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在国内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能在进站半年内提供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三)具有较为扎实的科研功底和学术素养,满足下列进站学术要求条件之一:
1.近5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CSSCI(或SCI、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
2.近5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发表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CSSCI(或SCI、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另有下述成果之一的:(1)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发表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CSSCI扩展期刊(集刊)1篇以上;(2)公开出版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著或主编);(3)在一类报纸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发表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学术文章1篇以上(以我院科研处同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后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中的《报刊分类目录》为准);(4)主持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省部级课题1项以上、撰写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对策建议(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项以上;(5)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发表过与申请学科方向相关的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转载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1次以上。
(四)能够非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研究能力。
研究方向:
政治经济学
福利待遇:
1.非在职博士后日常经费(生活资助)。(1)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每人每年8万元,资助期为2年,具体资助标准和人员名单以进站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文件为准;(2)根据成都市相关规定,进站博士后可申请成都市博士后生活资助,需通过设站单位遴选获得,标准为10万元,具体获资助标准和人员名单以成都市人社局下达文件为准;(3)根据青羊区相关规定,进站博士后可申请青羊区博士后生活资助,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资助,资助期为2年,具体资助标准和人员名单以青羊区人社局下达文件为准。
2.非在职博士后科研扶持政策。在站期间科研资助金额为3万元,在站期间申请课题、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均享受与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非在职博士后生活资助。在站期间每年提供2万元生活资助,资助期为2年。
4.留院工作:非在职博士后出站考核为优秀者,在院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