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才对象与条件
(一)面向海内外引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达到《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理校人〔2025〕31号)规定的引才条件(可登录成都理工大学制度公开网https://dbxb.cdut.edu.cn/zdgkw/查阅),并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珠峰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才。具体引才类型层次及对应条件如下:
1.顶尖人才(A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或普利兹克奖等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实验室主任;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2.领军人才(A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国家卓越工程师或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负责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特设岗位学者、讲席学者或校企联聘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IEEEFellow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会士;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3.拔尖人才(A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或普及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通讯作者身份在Nature或Science发表Article或Review文章者;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4.骨干人才(B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可放宽至55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5.骨干人才(B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优秀专家或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领军或青年人才项目或高校引才专项入选者;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入选者;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5项以上人员(成果中至少有1项A2级项目);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6.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在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20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A-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4项以上人员。【优秀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在软科排名前100的省外、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5项以上人员。】
7.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5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为B+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2项以上人员。
8.青年人才(D)仅限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且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教学科研单位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主要包括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才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
(三)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
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拔尖人才(A2)、骨干人才(B1和B2)和优秀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不受引才岗位学科专业限制,常年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研究方向:
1202工商管理、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714统计学、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201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
福利待遇:
聘用方式与支持政策
(一)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引进方式为全职或柔性引进,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学校审定后确定人才聘用形式。
(二)骨干人才(B1和B2)、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按工作任务考核,实行年薪制,提供相应配套待遇。
(三)人才支持相关政策
1.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人才项目,申领天府英才卡、特约医疗证等,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具体服务,既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等关键大事,也包括绿色通道、机场优先安检、免费公交地铁、免门票参观旅游等暖心小事。
2.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3.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或科研团队。
4.引进入才在聘期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5.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增列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若有就读成华区其他学校需求的,由成华区予以分类分层统筹协调安排。
7.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租住。
三、聘期工作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后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薪酬及配套待遇与发放方式等。
(二)骨干人才(B1和B2)、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执行相应年薪,工作任务按照聘期(3年)设定,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在两个聘期(6年)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