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引进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苍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一轮面向全国引进紧缺类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浙江省《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各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不列入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明)取得时间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五)特别优秀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年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由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审核通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现役军人、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1.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
2.地市级重点专(学)科带头人;
3.从全国医学院校和县外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博士研究生;
4.从县外引进的属于我县紧缺专业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与上述人才所在温州市人才目录分类(2025版)中层次相当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福利待遇:
(一)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省级和市级领军人才薪酬、科研启动经费由引进单位面议落实。
(二)人才奖励和住房保障等其他待遇均按2025年新修订《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引进人才如相当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经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专家组审议认定,按相当层次的卫生人才给予相应人才奖励和住房保障。
五、引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