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博士研究生
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肿瘤学、外科学、泌尿男生殖器肿瘤、妇科肿瘤、乳腺恶性肿瘤、病理学
科研博士后:指医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依托优秀导师团队或科研项目,招收培养的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其人事、工资、组织等各类关系纳入医院管理,根据入站前业绩分为A岗科研博士后和B岗科研博士后。(二)临床博士后:指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工作人员。(三)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自主资助的在职博士后人员,其各项经费由合作导师承担。人事、工资、组织等各类关系不转入医院。项目博士后人员全脱产研究时间应不少于1年。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肿瘤学、外科学、泌尿男生殖器肿瘤、妇科肿瘤、乳腺恶性肿瘤、病理学
福利待遇:
(一)在站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上级资助:在站期间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自治区给予相应资助奖励(含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科研资助)。
(三)住宿条件:提供博士后公寓。
(四)科研支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后可申报国家“博士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以及国家、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
(五)学术交流支持:在站期间,支持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报销相关费用。
(六)其他福利: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待遇,包括采暖补贴、职工体检、用餐补助、工会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博士后出站后参与我院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程序的可优先录用,入职后按照医院政策兑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