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对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在相关领域具备科研成果、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能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秀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关于招聘对象和岗位的其他情况,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
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
1.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需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已取得中级资格证除外)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
福利待遇:
1.科研启动经费:医院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其中自然科学类为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为10万元。同时可依托我校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2.住房补贴30万元;3.其他支持:协调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就学;4.自治区编制